中国护照、旅行证简介
2004-07-01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发给中国公民,供其出入国境和在境外旅行居留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临时代替护照的旅行证件。

中国护照分为外交、公务和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又分为因公普通和因私普通。

因公出国人员持用外交、公务或因公普通护照;因私出国人员持用因私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颁发外交、公务、普通护照;总领事馆授权颁发普通护照;大使馆和总领馆同时办理上述各类护照的延期、加页及加注手续。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的有效期系由颁发机关根据持照人的出国目的和在国外所需停留时间而定,一般为1-5年有效期;因私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但旅游护照有效期为1-2年。

旅行证分为一年一次入出境有效和二年多次往返有效。

.颁发护照的机关对已经发出的护照和代替护照的证件有权收缴、宣布吊销或作废。

.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应妥为保存使用,不得损毁、涂改、转让、拆装。

.为防止冒领、重领和骗取护照,换发、新发、遗失补发护照,须由本人亲自到使领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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